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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的相关法律问题

文章出处:常见问题 责任编辑:广东同有律师事务所 发表时间:2024-03-13
  

关于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的相关法律问题,主要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将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如果逾期仍不缴纳,有关行政部门将对用人单位处以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此外,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还将对用人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

其次,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还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具体数额,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和月工资标准来确定。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还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提起诉讼。

此外,劳动者在维权过程中,应注意收集和保存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社保缴纳记录等。这些证据将有助于劳动者在维权过程中证明自己的权益。

总之,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是违法行为,劳动者有权依法维权。在维权过程中,劳动者应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收集并保存好相关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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